泰安司法所精准帮教重点人员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泰安司法所积极协调民政、社区等部门,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
陈某某(男,56岁,重点安置帮教人员)在刑满释放前,司法所在核查户籍地和居住地的同时获悉其与前妻存在婚姻、财产等家庭纠纷,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2025年5月7日,该员刑满释放后在儿子陪同下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对其开展耐心细致的劝解疏导,希望其念在以往的夫妻情分上,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好与前妻的婚姻家庭纠纷,避免采取极端行为再次触犯法律,给自己和孩子以及整个家庭带来更大的伤害,鼓励其逐渐走出心理困境,珍惜现在自由的生活。同时,与其儿子进行交流,希望他多关心父母,从中调和家庭矛盾,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警,并报告社区和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为其确立了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和家庭为一体的安置帮教小组,与社区、本人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书。此后,司法所还通过电话和面谈方式,多次对陈某兴进行劝解开导,并积极联系社区和街道社事办,为其申请了临时救助和低保,积极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2025年11月6日,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员入户走访陈某兴,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来源及家庭经济情况。同时,再次对陈某兴进行教育引导,告知其在处理与前妻之间的纠纷时,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不能采取任何违法犯罪的手段,避免再次触犯法律。陈某兴对司法所和社区对其关心表示感谢,目前已委托其哥哥找律师处理与前妻的纠纷。
下一步,司法所还将持续协调帮教小组履行职责,开展定期不定期走访,动态掌握陈某兴各方面情况,积极协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帮教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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