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告公示>详细内容

关于《江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公示

来源: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11-06 10:50: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和《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加快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保障乡村地区建设发展需求。我局结合实际,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江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作为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未覆盖的乡村地区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为进一步提升《江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凝聚各方智慧。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10日,为期30天。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52377822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式”字样)

2.邮寄地址:江阳区康平路1号,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信封封面请注明“通则式”字样)

3.联系电话:0830-3152207

附件:《江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2025年11月6日

江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