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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11:12:47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联系电话:0830-3193525;邮寄地址:泸州市华阳街道康城路一段15号交投大楼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科。


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先后多次指出泸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和管网建设滞后问题。经过集中整治,相关问题虽得到改善,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全市2022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46.92%,低于全省均值近10个百分点。

整改实施主体

市兴泸投资集团公司,各区县党委、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1年提高20%。

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当年完成新(改)建管网85公里,排查检测管网79公里。

2.2025年6月底前,建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3.2025年12月底,当年完成新(改)建管网28公里,排查检测管网66公里。

整改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1.2024年新改建管网85公里,排查检测管网79公里,完成整改任务要求。

2.2024年12月,建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并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

3.2025年新改建管网28公里,排查检测管网66公里,完成整改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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