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泸州市江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适应市场新情况变化,提高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及《四川省行政行为听证暂行实施办法》(川府发〔2004〕2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泸州市江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6日15时整(以听证通知为准)。
地点:江阳区连江路三段38号泸州市江阳区烟草专卖局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泸州市江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重点就以下内容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一)区域划分及布局模式的合理性;
(二)特殊区域(封闭式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商贸市场、高等院校、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设置零售点标准的合理性;
(三)间距标准及测量方法的合理性;
(四)对残疾人、残疾军人、三属等特殊群体优待政策的合理性;
(五)雪茄烟零售点单独布局的合理性;
(六)禁止性条款设置的合法性、合理性;
(七)其他需要听证的内容。
三、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的人数、报名条件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人数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共16名,旁听人员1名。具体构成如下:
1.相关职能部门代表8名:由区烟草专卖局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
2.专家代表2名:由区烟草专卖局邀请法律、经济、公共政策等领域专家参加;
3.卷烟零售经营户代表2名:在江阳区辖区内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中公开征集产生;
4.消费者代表3名:在江阳区辖区内居住或工作的消费者中公开征集产生;
5.旁听人员1名:在申请旁听的人员中确定,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定。
(二)报名条件
1.在江阳区居住、经营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关心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产生方式
1. 零售户代表和消费者代表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2. 旁听人员在申请旁听的人员中确定,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定。
(四)报名方式
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要求:
报名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真实信息:
(1)姓名、性别、年龄;
(2)身份证号码;
(3)职业、文化程度;
(4)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5)代表身份(持证零售户/消费者/其他);
如申请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应当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陈述意见的基本观点并说明理由。
现场报名:泸州市江阳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需携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网络报名: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470626078@qq.com。
联系电话:(0830)2298844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我局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听证代表发出书面听证通知,载明听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有关听证须知。
(二)听证会需变更的,我局将在举行听证5日前公告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三)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听证会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对听证意见进行研究,形成听证报告,作为布局规定修订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泸州市江阳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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