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阳段)巡护装备询价邀请函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拟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阳段)巡护装备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护区巡护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业主: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概况:结合保护区巡护工作实际,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拟采购无人机、夜视仪、记录仪等保护区巡护装备(详见附件1)。预算资金为6万元,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阳段)中省财政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采购方式:通过现场询价方式、最低价确定供应商。
五、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三证合一的公司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参选费用:参与询价的单位自行承担其询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项目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上限为陆万元(小写:60000.00元,等于或者高于60000.00元的报价无效)。
八、报名时间:参选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344295997@qq.com,超过时间不予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8月7日17:00时。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10日10:00时递交至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530会议室(江阳区党政大楼5楼)。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十、评选方式:2026年8月10日10:00时,在江阳区农业农村局530会议室询价现场开启。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确定供应商,现场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有最低价格相同的,将随机抽取供应商。询价结果在江阳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 系 人:黄学刚,联系电话:15731588751。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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