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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09-21 09:57: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坚决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扎实抓好整改工作。二是统筹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局领导班子认真检视问题、剖析根源、切实整改,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四是按时报送集中整改情况,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推动整改工作。二是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带领班子成员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是带头领办问题,明确目标,持续抓好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抓具体。四是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股室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流程,把“第一议题”作为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除外)刚性要求,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并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提出针对性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三是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热线“12397”专线,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四是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举措,加强工作资料的审核和管理。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全面清理并收回各街镇结余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二是加强对各街镇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开展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规范立功送喜报程序、时限、奖励金发放标准等。

       (三)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涉及军人权益保障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各部门(单位)配合,全力落实好《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各项要求。二是对经办同志开展约谈提醒,对立功受奖奖励金问题进行追缴和补足,我局直接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三是修订完善《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实施细则》,规范执行我局“一对一”打款制度。四是积极对接公交企业,主动争取财政成本补贴配套方案。五是联合邮政储蓄银行推出退役军人“一分钱乘公交”拥军举措,过渡落实优待服务。

       (四)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坚决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领域专题研判,形成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发布的信息经撰稿人、办公室人员、分管领导审校把关。

       (五)关于巡察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清单,补齐党风廉政建设缺位短板。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关键环节风险清单与防控措施3条。三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开展廉洁提醒谈心谈话11次。四是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对资金发放、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开展“再监督再检查”。

       (六)关于巡察反馈“依法廉洁用权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单位财务报销制度。二是完善资产划转程序,资产处置必须经党组研究决策后再进行划拨。三是补收单位工会会员2023—2025年未交的会费,落实工会会费收缴制度,按时缴纳会费。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七)关于巡察反馈“采购项目存在风险和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中合同管理部分,明确所有采购项目合同必须严格执行“签字+盖章”双重确认机制。二是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查找工程变更管理中存在短板原因,及时完善申报变更规定。三是完善单位物品采购制度。在采购项目资料中细化规格参数、明确材质。严格执行先合同、后实施制度,禁止无合同先行开展工作。

(八)关于巡察反馈“议事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订版)进行集中学习。二是明确上会研究议题条件和要求,严格执行党组研究后的决议,对与党组决议不一致的情况原则上不予报销。三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党组会需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办公室拟稿、参会领导审核、党组书记签发的程序,会后及时准确印发党组会会议纪要。

(九)关于巡察反馈“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科学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支部党员结构和工作实际,科学规范支部委员会职数设置。二是常态化开展党务业务专题学习,严明支部班子调整、补选、任免、报批、备案全流程工作纪律。三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规范党员发展会议记录,杜绝程序不严、记录不实问题。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党课学习计划,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切实提升党课教育实效。五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记录。

(十)关于巡察反馈“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及时更新制度规范,对照最新政策修订《请休假管理办法》。二是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强化业务培训,聚焦双拥、优抚、安置等核心政策开展专题研学,确保熟练掌握奖励金、补助计算、医疗优待等标准。三是编印应知应会手册,梳理高频政策要点,做到人手一册、随时查阅,推动全员精准掌握业务知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严格执行先讨论再表决程序,严格执行人员回避制度。五是学习机构编制法规和规定,形成及时传达学习最新机构编制法规的机制。

(十一)关于巡察反馈“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防再次出现“先采购再上会研究”“先执行后决策”等问题。二是扎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执行优抚资金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制度。三是常态化开展优抚对象生存状况核查,全面落实年度资格确认工作,严防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领取资金。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防问题反弹

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力量、力度、标准“三不减”,以上率下、分类施策。对阶段性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对未完成问题紧盯不放、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

深挖问题根源,聚焦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易发多发关键环节,将有效整改做法固化为制度,构建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推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三)强化担当作为,助推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省、市、区工作要求,立足服务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整改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发展深度融合,勇于攻坚克难,提升政治责任感与事业感,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真正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2631897;邮政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4号二楼201办公室;电子邮箱:lzsjyqtyjr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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