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以调促和,打造商事调解新路径
近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20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并积极对接今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国务院《商事调解条例》要求,江阳区法院组织召开商事调解工作推进会,与合作调解组织全面总结商事调解工作开展成效,细化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商事调解工作推进会
在《商事调解条例》即将正式施行的关键时间节点,江阳区法院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聚焦商事纠纷化解周期长、成本高、专业性强等痛点难点,进一步健全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完善“调解—确认—履行”全链条闭环,协同开展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果落地有声、解纷实效可见可感,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精准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化解各类商事纠纷,近年来,江阳区法院“法院+专业调解组织”联动模式充分发挥实效。
在一起标的额达2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江阳区某建材销售公司长期为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供应建材,双方因货物质量瑕疵、货款结算标准产生激烈分歧,被告拖欠货款迟迟未付,原告资金回笼受阻,企业运营陷入困境。
商事调解
为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双方诉累,让企业尽快回归正轨,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江阳区法院将案件委托至商事调解组织,同时指派法官全程指导调解工作。调解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厘清争议焦点,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明晰双方权责义务。同时,充分倾听企业诉求,结合建筑行业经营惯例,耐心梳理双方利益平衡点,逐一破解质量争议、结算金额等核心分歧。经过连续两天的细致沟通、居中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建筑公司于15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货款20万元,原告建材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双方后续仍保持友好合作。
江阳区法院当天便完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案件委托到圆满化解仅用时5个工作日,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纠纷的快速化解,便得益于江阳区法院建立推行的全方位、专业化、高效率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与泸州市江阳区江城民商事调解中心、四川天府新区和泰商事调解中心、南京金智云法律调解服务中心等专业调解组织深度合作,凝聚多方专业解纷力量,以司法服务助力辖区企业稳健发展、经济提质增效。
自全面铺开商事调解工作以来,江阳区法院不断优化调解流程、健全联动机制、强化专业培训,商事调解工作跑出“加速度”。2025年以来,江阳区法院共委派调解商事纠纷571件,成功化解纠纷151件。
江阳区法院充分联动商事调解组织,发挥跨区域资源、专业化法律服务优势,针对异地企业不便到场的问题,开启线上调解通道,实现远程协商、线上签协议、在线司法确认,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依托专业调解组织的行业经验,精准把握纠纷核心,高效定分止争,为辖区企业跨区域经营、创新发展筑牢司法保障。
下一步,江阳区法院将持续深化与专业调解组织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总对总”资源力量与法院“点对点”多元解纷工作深度融合,以多元解纷之力,筑营商环境之基,奋力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全力为江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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