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林镇人民政府
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内设职能机构7个: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财政办公室;事业单位1个:便民服务中心,下设5个内设机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现有行政编制人员23名,实有22名;事业编制人员26名,实有25名;机关工勤2名。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丹康路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电话:0830-6568272
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568272):承担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信息、公文、机构编制、人事、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机关党建、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工委、群团(工会、共青团、侨联)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绩效考核、督察督办、档案、保密、政策研究、深化改革、人大政协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及后勤、物资采购;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6568278):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残疾人(残联)、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老龄)、生育服务、救助救济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568255):负责社会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维稳、政法、国家安全、禁毒、防邪、扫黑除恶、防控处突等工作,统筹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联系扫黑除恶、司法普法、人民调解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568276):负责生态环境、水土大气污染防治、各级环保督察、污染源排查、排污许可证申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灾防治、防汛、减灾救灾、消防、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联系电话:6568273):负责发展改革、经济、科技、科协、统计、经济合作、商务、招商引资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568271):负责财务、审计、各村(社区)财务监督和管理、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税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68280):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社保、农民工、退役军人服务、双拥、就业创业、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68283):承担村镇建设、建房审批、危房改造等事务性工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68280):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承担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68287):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水务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68275):承担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河湖长制管理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林航吉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武装工作。联系镇人大工作。
裴 放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镇党委工作。
徐兴纲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工作。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镇综合执法队。
王 葭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主持镇纪委、镇监察办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镇纪委办、镇监察办。联系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
车宇平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负责党建、政策研究、目标考核、督查督办、深化改革、保密、国家安全、档案、政协、工商联、工会、红十字会、文会、机关事务等工作。分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区委办公室(区保密机要局、区档案局、区目督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政研室、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
先友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武装、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水务、森林防灭火、消防、人防等工作。联系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工作。分管镇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应急管理职能职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水务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镇武装部办公室。联系区人武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晏文思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
负责组织、人事、老干、宣传、意识形态(含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文旅广电、妇女儿童、团委、关工委、老体协等工作。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老干部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含民宗局)、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台侨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妇联、团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关工委、区老体协。
聂 刚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政法、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信访、司法、社会治理、依法治理等工作,联系税务、财政、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镇社会治理办、丹林司法所,联系镇财政办、镇经济发展办。联系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区信访局,丹林派出所、区税务局况场分局、丹林广播站。
陈 杰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经济合作、国资、金融、统计、审计、供销、公共资源交易、科协、电力、通信、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分管镇财政办、镇经济发展办、镇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职能职责)、镇交管办。联系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和人才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区经济合作外事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区供销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科协、江阳生态环境局、丹林农商行、丹林邮政储蓄银行、江北供电所。
李洪军 副镇长
负责社会事务、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劳动保障、退役军人、残联等工作。分管镇社会事务办(含教管中心)、镇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事服务中心。联系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保局、区就业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医保局、区残联、丹林卫生院、丹林中学、丹林小学、丹林幼儿园、丹林敬老院。
禹 林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分管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区政府建设管理中心、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杨 勇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秸秆禁烧等工作。分管镇综合执法队。联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以上人员外出或日程安排有冲突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为:林航吉同志与裴放同志相互代理、徐兴纲同志与李洪军同志相互代理、王葭同志与聂刚同志相互代理、车宇平同志与晏文思同志相互代理、先友平同志与陈杰同志相互代理、禹林同志与杨勇同志相互代理。相互代理的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党建办向主要领导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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