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镇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
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人民政府内设职能机构7个: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事业单位1个:便民服务中心,下设4个内设机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有行政编制人员25名,事业编制人员26名,机关工勤2名。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政兴路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电话:0830-3760198
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3760198):承担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信息、公文、机构编制、人事、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机关党建、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关工委、群团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绩效考核、督察督办、档案、保密、政策研究、深化改革、人大政协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及后勤、物资采购;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6502598):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916214):负责民政、残疾人(残联)、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卫生健康(老龄)、生育服务、救助救济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916228):负责社会治理、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916220):负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6510440):负责发展改革、经济、科技、科协、统计、经济合作、商务、招商引资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办公室(联系电话:3760003):负责财务、审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761193):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农民工、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02383):承担村镇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916207):承担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502606):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河湖长制管理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宋治江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浩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富钧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做好党委、政府工作;分管人大工作;经济、科技、统计及其相关工作;联系财政办、经济发展办;联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金融机构、供电所、川南发电厂。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赵平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做好党委、政府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禁毒及其相关工作;分管镇纪委、社会治理办;联系司法所、派出所、法庭。
党委副书记:周沁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做好党委、政府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林、水务、政协、国家安全、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深化改革、目标绩效管理、机关效能建设及其相关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赵小平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做好党委、政府工作;负责武装、安全生产、应急、环保、消防及其相关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武装部。
党委委员、副镇长:江梦霞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做好党委、政府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与规划、民政、劳动保障、卫健、文化、广播、旅游及其相关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国土所、江北卫生院、广电站。
党委委员、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徐坤
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做好党委、政府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商联、老干部(关工委)、意识形态(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大群团(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及其相关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工作办。
副镇长:李明清
协助镇长做好政府工作;负责教育体育、财务及其相关工作;分管教体中心;联系江北学校、幼儿园。
副镇长:梁波
协助镇长做好政府工作;负责交通、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及其相关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安办。
镇党政领导出差、休假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宋治江同志工作由胡浩同志代理,胡浩同志工作由宋治江同志代理,张富钧同志工作由胡浩同志代理,赵平同志与周沁同志相互代理,徐坤同志工作由周沁同志代理,赵小平同志与梁波同志相互代理,江梦霞同志与李明清同志相互代理。
分工尚未明确的工作,由党委书记或镇长临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镇党政领导分工负责所分管行业(部门)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国家安全、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环保、保密“一岗双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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