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应急管理局
一、基本信息
泸州市江阳区应急管理局是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股室(12个编制,1个机关工勤编制),下设1个事业单位(39个编制),下设1个参公单位(10个编制)。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防灾减灾等管理事权。
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联系电话:0830-8905681
二、股室设置与职能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905681)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秘、政务公开信息、信息化建设、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工作接待、办文办会、后勤服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统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资金使用并监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承办机关人员养老和医疗等保险工作;统筹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建设项目的计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各种渠道、各类信访的受理、交办、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オ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救灾股。(联系电话:0830-8593230)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需求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三)基础股。(联系电话:0830-8669317)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四)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830-8593232)
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五)综合股。(联系电话:0830-3102056)
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镇街、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做好省属、市属在江阳区境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调查评估股。(联系电话:0830-8587663)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三、领导分工
局党委书记、局 长 吴磊:主持区应急局(区安办)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进:负责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工作。分管应急指挥中心(区森防办)。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智:负责安全监察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分管调查评估与统计股和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含中队)。
局安全总监 梁晓冬: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工矿商贸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股。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幸:负责综合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网络安全、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牵头法制审查工作,协助局长管理人事和财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区安办)。
区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周正蓉:负责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风险及减灾能力调查和灾情评估工作;牵头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及物资储备、调拨工作;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承担区安办的日常工作。分管减灾救灾与物资保障股(区减灾办、区防汛办)、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党委成员外出或参加会议、政商活动日程安排有冲突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为:吴磊与李进相互代理,李智与梁晓冬相互代理,张幸与周正蓉互为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办公室主任向党委书记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党委成员同时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工作;联系镇街的领导协助分管业务领导,条块结合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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