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公安分局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11:10:58 【字体: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公安分局(简称区公安分局)是江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负责人:王高承。内设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13个、派出所19个(实际运行15个)、临时机构3个;另有派驻机构1个,代管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办公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9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30-3199821。

一、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 王高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履行党建、 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党风廉政建设、队 伍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第一责任人 职责)。分管警务督察大队;联系驻局纪检监察三室。

党委副书记、政委 钟毅:负责常务工作(履行党建、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队伍建设、财务基建 和后勤保障、目标绩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乡村振兴、 指挥体系、政治安全、反恐防暴、法制监督等工作分管责任 人职责)。分管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办公室、 情指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机关党委、党委督办室(目标督办室)、龙透关派出所。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三室主 任、党委委员 秦君业:主持驻局纪检监察三室全面工作,协 助江阳分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分管警务督察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森平:负责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 全、大数据工作。分管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数据 警察大队、南城派出所、况场派出所、丹林派出所;协助分 管法制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静:负责禁毒缉毒、交通管理工作。 分管禁毒缉毒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四个区级常设办公室、 北城派出所、通滩派出所;协助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联 系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 熊启云:负责侦查打击板块、扫黑除恶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泰安派出所、黄舣派出 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晖:负责维稳处突、治安管理、巡 逻防控、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巡逻防控大队、 大山坪派出所、分水岭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 夏力:主持政工室、江阳区警务服务中心(江 阳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协助负责意识形态、人 事老干、队建宣传、群团工作。分管工会、警察协会、蓝田 派出所、邻玉派出所。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华阳派出所所长 彭岗:主持分局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 协助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侦查打击板块工作。 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科、妇委会、团委、茜草派 出所、方山派出所、江北派出所。

分局党委成员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 钟毅同志与秦君业同志相互代理;徐森平同志与熊启云同志 相互代理;陈静同志与王晖同志相互代理;夏力同志与彭岗 同志相互代理。 分局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部门、派出所相关工作履行 “一岗双责”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略

(三)略

(四)组织指挥、协调全区公安侦查工作;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重大案件;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查禁毒品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略

(六)略。

(七)负责维护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

(八)负责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在江阳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指导和组织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主管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

(十二)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队伍建设、民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的制度和措施,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三)负责本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民警违纪案件,并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十四)制定警务保障计划和标准,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政工室

主管全区公安政治和纪律检查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民警的思想教育和公安队伍建设,管理干部人事,奖惩考核,党务工作,计划生育,培训教育及工、青、妇等项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

(二)指挥中心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指挥调度;随时接受各种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投诉;协助领导处置突发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和执行各种大型安全保卫工作,并负责管理110报警服务和科技通讯工作。收集掌握全区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上报有关社情和信息,研究制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对策措施,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公安宣传、信访接待处理和文秘、档案、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四)督察大队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对公安机关及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五)法制大队

制定全区公安法制总体规划;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律法规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专项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挥刑事治安案件办理,开展法制培训等工作。

(六)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区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科学技术。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打击刑事犯罪;组织开展全区专项治理和专项打击行动。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侦查破案工作。

(七)略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对全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全区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特点、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九)略。

(十)禁毒缉毒大队

负责对辖区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和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承办区禁毒委的日常工作,深化无毒社区活动,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的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十一)治安管理大队

依法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侦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和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派出所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等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及全区保安服务工作。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和流动人口,负责人口统计工作,掌握全区人口信息,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指导派出所的户政管理工作。

(十二)森林警察(食药侦)大队

承担森林防火有关工作,主要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查处等;分析掌握辖区涉林案件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规律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依法行政森林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组织、指导、参与有关涉林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负责研究拟定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指导或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直接查处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负责食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衔接、协调。

(十三)略

(十四)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查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十五)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对全区农村道路交通依法管理,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组织驾驶员培训、审验驾驶证照并负责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十六)巡防大队

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处理各类违法违纪犯罪活动,先期处理突发事件、现行违法犯罪和治安交通事故,制止现行违法犯罪,留置证人和可疑人抓获和抓捕罪犯,紧急抢救伤员、财物,盘查可疑人员。负责车站、商贸区等重点点位、重点时段的武装快反处置;承当24小时应急处突备勤;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派出所

依法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实行治安管理,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侦查一般刑事案件,配合刑侦部门和外地公安机关侦查各类刑事案件;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管制、保外就医等人员的监督管教工作;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查验;指导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治保会的工作,搞好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城区负责城市治安巡逻,维护城市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和暴力性犯罪案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对群众报警求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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