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省级财政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 年省级财政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5)11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2025年省级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该资金主要用于“城市民族工作”。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泸州市江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830-3123706。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省级财政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财政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泸州市江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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