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公开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9〕30号),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形成了《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共保留公共服务事项152项(子项324项)
二、规范公共服务事项运行
区级有关部门要按“应进必进”要求,将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确保公共服务事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以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明确各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提高公共服务运行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
三、强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区级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变化等其他发生变化的情形,按照《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规则(试行)》(〔2018〕272号)规定的程序提交审定后,适时作出相应动态调整并予以公布。各部门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运行过程中,对清单事项提出修订或完善的建议,要按行业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