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韩明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江南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泸州市江阳区第八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 韩明波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农林局副局长; 张小刚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卫华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代刚同志挂任泸州市江阳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挂职时间半年)。 免去银波同志泸州市江阳区农林局副局长职务,享受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特此通知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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