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赵策等十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区政府决定,同意任命: 赵策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1年12月起计算; 梅建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1年12月起计算; 宋艳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1年12月起计算; 江涛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满转正,保留正科级待遇),任职时间从2012年2月起计算; 张晓波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2年1月起计算; 张利梅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2年2月起计算; 胡煜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水务局总工程师(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2年2月起计算; 李红宁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2年2月起计算; 蒋朝明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2年2月起计算; 林波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满转正),任职时间从2012年2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