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国川等九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政府决定,同意任命: 张国川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江华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高配副科,试用期一年,保留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成芳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朝同志调任泸州市江阳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利梅同志调任泸州市江阳区环保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叶小林同志为泸州市江阳区以工代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燕同志为泸南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国川同志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可群同志泸州市江阳区邻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唐朝同志泸州市江阳区统计信息网络中心主任职务; 赵燕同志泸南中学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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