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棚户区改造泰安城中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和修改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8号)精神,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15日,在被征收区域范围内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了《泸州市棚户区改造泰安城中村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18年12月14日已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被征收人书面形式的反馈意见,区政府按规定将再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形成最终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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