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江阳区“老泸州”历史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和修改情况 的通告
泸江府布〔2022〕5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市府发〔2018〕8号)精神,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22日,在被征收区域范围内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了《泸州市江阳区“老泸州”历史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2年5月21日公示期已届满。公示期间未收到被征收人书面形式的反馈意见,区政府将按规定形成正式的征收补偿方案。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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