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人民政府九届第68次常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8 14:50:19 【字体:

2月28日下午,区长廖俊主持召开区第九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副区长吕先、罗勇、夏围禄、冯俊森、王高承,区政府党组成员曾镜枫,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天泉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正,区政协副主席陈兵,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杜明应邀列席会议。

区政府办公室领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关于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近期防控重点工作会议精神。

区卫生健康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区消防救援大队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区科技和人才局领学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区农业农村局领学了《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区商务局领学了市委书记刘强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同志在泸州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上的讲话。

会议研究了人事任免有关工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财政局提请的《江阳区扶持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该议题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财政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银行机构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要求该议题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统计局关于成立泸州市江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统计局关于江阳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GDP数据修订情况的报告,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科技和人才局提请的《江阳区创建省级科技创新法治示范区工作方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科技和人才局关于江阳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复审工作的报告,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应急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应急委员会突发事件工作规则》。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应急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审议稿),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区春耕生产工作的汇报。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发展改革局提请的《关于推动江阳区高质量发展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区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要求该议题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区公安分局提请的《关于成立泸州市江阳区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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