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人民政府九届第102次常务会议
10月11日下午,区长唐栋良主持召开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区长王刚,区政府党组成员曾镜枫,副区长王高承、苏菲、汪显、杨静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天泉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正,区政协副主席夏围禄,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碧华应邀列席会议。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学了《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区卫生健康局领学了近期国家、省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八届市委常委会第208次会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
区应急局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抗震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莅泸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指示要求和八届市委常委会第208次会议关于抗震救灾工作会议精神。
区发展改革局领学了《中共泸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区委保密机要局领学了《关于部分机关、单位微信泄密案例的通报》和《关于严明保密纪律要求做好政府系统保密工作的通知》。
会议研究了人事任免有关工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司法局提请的《关于推进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审议稿)》,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财政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审议稿)》,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我区迎接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工作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安委会202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暨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并同意区应急局关于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观看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7个典型案例警示片,听取并同意全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财政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财政局关于江阳区捐赠泸县地震救灾资金的汇报。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财政局提请的《江阳区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应急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审议稿)》。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S310与渝昆高铁交叉提前实施方案(审议稿)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农业农村局提请的《江阳区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区)创建成果工作要点(审议稿)》。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两改”办提请的《江阳区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请的《江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2021版)(审议稿)》,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请的《江阳区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清理整合项目实施方案(审议稿)》。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商务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重点规模以上服务企业目标考核责任书》,要求该议题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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