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人民政府十届第4次常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4 19:20:24 【字体:

1月14日下午,区长唐栋良主持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曾镜枫,副区长苏菲、汪显、杨静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天泉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正,区政协副主席夏围禄,区人武部部长郑朝江,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碧华应邀列席会议。

区司法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区司法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研究部署我区下步工作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研究江阳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资金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研究泸州市江阳区北城街道官井巷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司法局关于第五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汇报。

会议听取并同意兴阳投资集团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开展泸州农商行等15笔融资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兴阳投资集团关于拟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有关情况的汇报,要求该议题按区政府常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财政局关于研究江阳区2022年1月第一批财政资金安排工作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四次全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专题调度会和全省耕地保护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听取并同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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