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人民政府十届第19次常务会议
11月2日上午,区长唐栋良主持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刚,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路敦琴,副区长王高承、苏菲,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天泉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正,区政协副主席夏围禄,区人武部部长谭宏,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碧华应邀列席会议。
区司法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区司法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会议研究了人事任免有关工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财政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审议稿)》,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财政局关于研究2022年11月第一批财政资金安排相关事宜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将第1、2、3、4、5项支出安排建议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会议精神,听取并同意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要求该议题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江阳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江阳生态环境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议稿)》。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对口帮扶盐源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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