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人民政府十届第27次常务会议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20 19:55:10 【字体:

2月20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唐栋良主持召开区十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刚,市张坝-方山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曾镜枫,副区长王高承、苏菲、汪显、米波,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天泉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正,区政协副主席夏围禄,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碧华应邀列席会议。

区公安分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区总工会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会议听取兴阳投资集团关于研究京东科技川南总部及京东(泸州)数字经济产业园和泸州市数字经济研究院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该议题,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会议审议分水岭镇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董允坝新村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董允祠堂+分水岭老街建设工程PPP项目2022-2024年度运营维护方案(审议稿)》。会议同意该《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未来大道延伸线工程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并同意区应急局关于我区贯彻落实的工作建议,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同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我区贯彻落实的工作建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汇报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的通知》,听取并同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我区贯彻落实的工作建议,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同意区公安分局关于我区公安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全区公安工作建议的汇报,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请的《江阳区滨江路安置房折价补偿工作方案(审议稿)》,要求该议题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请的《泸州市江阳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审议稿)》。

会议研究了人事任免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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