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韦君等9名大学生村干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用韦君等9名大学生村干部为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同意考核招聘韦君等9名大学生村干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泸组办〔2016〕222号)文件精神,同意正式聘用韦君等9名大学生村干部为江阳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现予以公示。
附件:江阳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名单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
[附件]:江阳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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