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于XX2017年下半年报考丹林镇卫生院报名资料及毕业学籍造假的调查情况的网络回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5 18:06:00 【字体: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反映于XX2017年下半年报考丹林镇卫生院报名资料及毕业学籍造假的调查情况的网络回复

 

2018年8月2日,江阳区人社局收到匿名信访举报,反映江阳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招中,报考丹林镇卫生院的考生于xx报名资料及毕业学籍造假,现将调查情况予以网络回复:

经查,我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中丹林镇卫生院临床岗位报考条件是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经笔试进入该岗位面试人员为余XX、杨XX二位考生,无姓“于”考生。2018年1月4日,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余XX符合岗位所需条件,杨XX不符合条件,区人社局依规递补第三名曾X,曾X未前来资格审查,根据规定,不再递补。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后,经区编制委员会同意,2018年5月23日,区人社局发文聘用余XX为丹林镇卫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余XX本人于2018年6月4日自愿放弃江阳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入职资格。根据余XX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毕业证,在学信网上进行了查证,余XX的学籍资料真实有效。

2017年下半年直接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也无姓于或姓余考生。

该岗位仅余XX一人参加面试,无人符合条件递补,且余XX是在公示聘用后放弃入职资格,根据《江阳区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招公告》规定,在公示聘用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故该岗位即使还有其余符合条件的考生也不再递补。

综上所述,反映于XX在2017下半年报考丹林镇卫生院中报名资料及毕业学籍造假的问题不属实。

如有人再次反映线索,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3123621。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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