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催告书》 送达公告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10:10:02 【字体:

受送达人:

      我局已向你送达《失业保险待遇退还决定书》,责令你向我局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序号

受送达人

身份证号码

违规情形

 

违规领取月份

应退总金额(元)

退款方式(转账)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1

杨光红

5105211974****7066

重新就业后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2402-202403

4564.98

户名: 泸州市江阳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账号:125252447650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分行营业部

 

0830-3119752

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1019办公室)

退回时请备注退款人姓名及退款事由

2

黄其兴

5105021959****4717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202003-202008

1785.00

3

陈华

5105231957****527X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202003-202008

17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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