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培训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2 09:57:00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文件精神。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组织街道、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相关人员在会议室进行培训学习。

此次培训重点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作出强调。规定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社区协助下,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入户调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其中街道机关干部定点联系社区人员和居委会成员各不少于1人,街道纪工委参与全程督查。民主评议大会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管段干部主持,参加会议低保拟受益对象公开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时社区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参会人员中评议对象为本人或亲属的,须主动回避。

会上,分管领导晏建忠强调,坚持遵循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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