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2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档案审核评分结果的公示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之规定,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对2022年我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73名转业士官的档案进行审核评分。现将评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并提出书面申请。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公示得分排名情况,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安置岗位。
举报电话:0830-3123463(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0830-261339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泸州市江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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