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起 泸州市公立医院105个病种将试行"明码标价"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1 16:10:00 【字体:

12月20日,记者从泸州市医改办获悉,泸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联合印发通知,从12月25日起,泸州市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付费。首批推出结核性胸膜炎等105个按病种收费改革试点病种,实施范围为全市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标准,医保支付按泸州市医保单病种的结算标准实行定额结算。病种收费改革试行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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