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局]江阳区拖拉机注销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3章19条第1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的规定,现将我区2014年至2016年未参加年检的1053台拖拉机予以注销(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14-2016年泸州市江阳区拖拉机未年检注销名单
[附件]:2014-2016年泸州市江阳区拖拉机未年检注销名单.xl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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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3章19条第1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的规定,现将我区2014年至2016年未参加年检的1053台拖拉机予以注销(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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