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江阳区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9 16:33:48 【字体:

蓝田街道、泰安街道、况场街道办事处,丹林镇、江北镇、黄舣镇、通滩镇人民政府:

      根据《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的通知》(泸市财农〔202132号)精神我区编制了《江阳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江阳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江府函〔202161号)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见附件),全区共7个镇街,项目资金1647万元。请相关镇街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江阳区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联系人:黄德俊,联系电话:0830-3123642,电子邮箱:975900448@qq.com,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528室。

泸州市江阳区乡村振兴局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

 

江阳区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街

资金(万元)

1

通滩镇

凤龙村

1000

2

江北镇

先锋村

70

3

丹林镇

长冲村

30

4

况场街道

保林村

200

5

泰安街道 

咀阳村

90

6

蓝田街道

红光村

57

7

黄舣镇

王河村

200

合计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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