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区级补助资金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8 18:50:57 【字体:

       为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分水岭镇、通滩镇、江北镇区级配套资金各10万元,共30万元。

        意见收集人:张桂伟,联系电话:3123642,电子邮箱:915292825@qq.com,通讯地址:江阳区人民政府党政大楼529室。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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