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三家商户使用不合格电子秤被罚
11月20日,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举报,对西南医科大学忠山路周边水果摊贩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查获牟某、朱某、许某使用的电子秤远远超出法定允许的误差值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该局对上述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给予2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计量器具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余贵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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