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集体投诉求帮助 消保调解解民忧
近日,某小区6位业主到江阳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某小区购买车位时与小区开发商发生消费纠纷,遭受经济损失。
据业主称,今年初某小区开发商宣传凡购买车位者再缴纳1万元活动费,即能在1个月内得到由第三方公司赠送的价值4万元的装修材料和家电等产品。6位业主觉得自己家的房屋正要装修,何乐而不为呢?便全款缴纳车位费和活动费11万元(不等)。其后,第三方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赠送装修材料,且人去楼空,造成他们房屋装修延期,不得不重新购买所有装修材料。同时,投诉人发现该小区车位实际销售金额远远低于当初开发商宣传销售金额(10万元),遂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费及活动费,经与开发商长达一个多月的协商未果,无奈只能集体投诉寻求帮助。
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该小区所属开发商负责人进行核实。经调查,消费者投诉基本属实,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卖车位协议,第三方公司以开发商名义举行购车位送装修材料等捆绑销售活动,但开发商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实际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开发商的行为已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理应尽快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投诉双方于5月22日上午进行现场调解。经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退每位业主车位费3万元,开发商协助业主联系第三方公司退还业主所缴纳活动费1万元,并约定双方须在10日内办完手续。
至此,长达一个多月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区市场监管局为6位业主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王丽娟、杜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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