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大中型拖拉机注销公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指出:“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安全隐患大,引发交通事故多。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公安交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按照严于低速载货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规定,严格做到期满报废”。
依据此要求,现将我区达到报废年限的12台大中型拖拉机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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