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关于实施2025年度失能老年人喘息服务项目的通告
各位居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发〔2021〕35号)精神,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压力,我局根据《四川省失能老年人家庭“喘息服务”工作导则(试行)》工作规定于近期组织实施2025年度失能老年人喘息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一)失能老年人家庭:包括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分散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及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和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
(二)家庭照护者:长期承担照护责任的配偶、子女或其他。
二、服务主体
(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13号
负责人:李会娟
联系电话:18982418108
(二)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169号
负责人:李莲
联系电话:19982548667
三、服务内容
服务类型 | 服务对象 | 具体形式 | 服务时长标准 |
临时托养服务 | 失能老年人 | 依托设置临托床位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托服务(含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等服务)。 | 每人每年≤10天 |
居家上门照护服务 | 失能老年人 |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居家养老专业照护服务人员为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专业照护服务(含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 | 每人每年≤10天、每天≥4小时 |
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服务 |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 |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专业培训人员免费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免费提供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服务(含进食进水照护、更衣照护、口腔清洁、足部清洁、如厕照护、排痰照护等内容)。 | 根据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的意愿和需求,制定培训课程规划。 |
四、服务申请流程
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请有服务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按照以下流程申请服务。
(一)临时托养服务。向江阳区属地街镇民政窗口提交《临时托养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相关佐证资料等材料,属地街镇民政窗口负责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名单按就近原则交对应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服务。
(二)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向江阳区属地街镇民政窗口提交《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相关佐证资料等材料,属地街镇民政窗口负责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名单按就近原则交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服务。
(三)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服务。根据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的意愿和需求,制定培训课程规划。根据课程规划定期入户或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免费提供培训服务。每次培训后受训对象签署服务质量确认单。
五、收费标准
(一)临时托养服务收费标准:150元/人/天
(二)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收费标准:200元/人/天
(三)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收费标准:免费
六、补贴标准
(一)临时托养服务补贴标准:按照每天150元/人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困难失能老年人全额补助,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按30%补助)。
(二)居家上门照护服务补贴标准:按照每天200元/人的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困难失能老年人全额补助,其他有需求的失能老年人按30%补助)。
民政局监督电话:0830-6333522(工作日9:00-18:30)。
特此通告。
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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