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
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区征收中心通过深入摸底调查,广泛征求民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群众改造意愿及条件成熟度合理制定改造计划,逐步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省、市政府出台政策为依据,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合理制定补偿方案,减少我区安置房建设和商品房库存,带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在已完成的近2万户棚改任务中,货币化安置比例达50%以上。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和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等专项补助资金,对接各类银行争取获得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和其他贷款支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棚改项目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近三年来,已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6亿元,预计今年贷款1.6亿元,发行专项债券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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