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马力贤、宋贵华“见义勇为公民” 的决定
泸江府发〔2023〕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区在推进“平安江阳”建设中,涌现出马力贤、宋贵华两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公民,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救危难人员,保护他人财产,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泸州市江阳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经区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议,报请区政府同意,决定授予马力贤、宋贵华两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见义勇为公民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百强、幸福江阳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附件:江阳区见义勇为公民名单及奖励金额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江阳区见义勇为公民名单及奖励金额
1.马力贤,男,汉族,1964年1月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四川省微电影艺术协会秘书长。
在一起持刀行凶案件过程中,赤手空拳夺下正在行凶男子手中的尖刀,成功救下受伤女子,并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奖励10000元。
2.宋贵华,男,汉族,1957年9月生,金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
在阻止一起摩托车盗窃案件过程中,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搏斗,被犯罪嫌疑人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伤肺部,仍然艰难地拨打了报警电话,协助警方在次日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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