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泸江府室发〔2024〕8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进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互信。现就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公众关切和热点民生事项,通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代表走进行政机关、深入内部流程、体验政府工作,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进彼此了解与互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开放时间
2024年3月至10月。
三、开放对象
邀请人员数量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开放内容、地点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开放点不少于15人。人员范围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各责任单位邀请与活动内容有联系的各级代表和委员。
(二)群众代表。
1.定向邀请。邀请对象为关心江阳发展、积极参与政府工作、了解行业有关情况的群众代表。包括专家、学者、记者、职工、企业家、重点服务对象、社区工作者、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等。
2.公开邀请。由各责任单位根据活动内容和报名参加人员确定。
四、活动内容和方式
(一)准备阶段。
各责任单位最迟于活动开展前15天将“政务开放日”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开放日”活动专栏发布。各单位应提前7天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个平台发布活动公告,告知公众参与;活动公告应包含:报名方式、参加人数、开放主题、承办单位、时间地点、邀请对象、活动内容和形式、联系电话等。
(二)实施阶段。
“政务开放日”包括进机关、进现场、进会议等内容。根据各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各责任单位可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设置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群众代表体验办公流程、亲历操作过程、感受岗位经历。
1.浏览介绍,现场观摩。由各责任单位邀请开放对象观摩机关办公运行情况,安排专人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举措、联系方式等内容。
2.参观考察,现场解答。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开放对象参观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社会治理和执法部门指挥中心、公共文化设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工程进展情况等;具体开放场所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开放对象在参观过程中对所关注的民生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提问,由负责人进行现场解答。
3.会议开放,决策透明。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和利益相关方有序参加机关会议,列席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决策性会议,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支持。
4.座谈交流,意见反馈。由各责任单位召开座谈会,向开放对象介绍本部门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在活动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收集、整理开放对象对于各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工作台账,并将意见采纳和所涉工作推进情况于1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公众进行反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拟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参加人员等,扎实开展好本次“政务开放日”活动。区政府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等进行现场走访和跟踪检查,并列入年度政务公开效能目标考核范围。
(二)强化宣传报道。区委宣传部要积极参与“政务开放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渠道做好活动预热、全程跟踪报道、新闻材料制作和宣传等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活动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图文资料),特别是对通过“政务开放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典型事例以及活动组织开展过程中提炼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档和PDF版本一并报送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3608102;邮箱:jyqxxgkbgs@126.com。
附件:江阳区2024年“政务开放日”活动安排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附件
江阳区2024年“政务开放日”活动安排表
主办单位 | 开展时间范围 |
南城街道 |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 |
区现代农业园区 | |
区公安分局 | |
区交通运输局 | |
江阳生态环境局 | |
北城街道 | 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 |
江南科技产业园 |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区司法局 |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大山坪街道 | 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 |
市张坝-方山景区管委会 | |
区发展改革局 | |
区农业农村局 | |
区卫生健康局 | |
华阳街道 | 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 |
分水岭镇 | |
区教育体育局 | |
区市场监管局 | |
区行政审批局 | |
况场街道 |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 |
黄舣镇 | |
区水务局 |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
邻玉街道 |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 |
通滩镇 |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区税务局 | |
蓝田街道 | 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30日 |
江北镇 | |
区财政局 |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区商务局 | |
区医保局 | |
区应急局 | |
茜草街道 |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
泰安街道 | |
丹林镇 | |
方山镇 | |
区民政局 |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备注:各单位至少开展1次活动,具体日期在范围内自行决定,各单位之间可自行协调时间范围,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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