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3 【字体:

泸江府办函〔2024〕9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区属各中小学校: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生9340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7535人(见附件)。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凡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本年招生范围。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一)户籍类。

江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户籍非托管类和户籍托管类。户籍托管类包括以下情形:①集体户籍;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商品住宅产权中,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产权未达50%;③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的商品房用途非住宅类;④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不是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二)随迁类。

1.购房类随迁子女:2024年5月15日前在江阳区购买商品住宅拥有100%产权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房屋产权人为应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2.务工类随迁子女:江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先报名登记、后划片入学的办法,分配至一所公办学校入学。根据生源数量,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新建小区等因素,科学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使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户籍学生和购房类随迁子女凭以下两项资料登记: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②房产资料(房屋所有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表和购房发票)。

务工类随迁子女凭以下四项资料登记:①进城务工人员与江阳区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江阳区街镇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务工人员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③江阳区内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表和购房发票,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④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至少提供2024年3月、4月在江阳区或泸州市连续缴纳2个月及以上的保险单。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提供总公司为其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单)。

严禁适龄儿童、少年重复报名和伪造材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提交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缓学。

凡在江阳区小学就读的非江阳区户籍学生或非购房类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持毕业证、户籍等资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一)主城区招生办法。

主城区学校招生工作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区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主城区指江阳区北城街道、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城西新建片区(含以下小区:世纪玺悦、阳光国际城、恒大城、天誉誉府、鸿通翡翠滨江、金科博翠湾、医科大康健苑、酒城中心、蓝博湾、青云台、世茂璀璨、阳光江阳府、敏捷紫云府、阳光江湾壹号院、天誉锦樾、学府华庭、酒城中心上筑、金科美院、城林西岸、峰景东苑)。

主城区学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操作的,可持资料到街道指定的线下报名处登记,双(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网上报名但未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后补报名者,统筹安排入学。

1.主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酒城e通”APP网上报名。

(2)资料初审

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主城区各街道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核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主城区各街道分社区、分时段通知家长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

(4)分配办法

2024年6月,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分配方案,向社会公布各校的招生区域。

以各小学校为单位,当招生对象总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分配入学;当总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批次分配入学,第一批次是户籍非托管类儿童,第二批次是因购买商品住宅迁入集体户籍的儿童,第三批次是其他情况的户籍托管类儿童和购房类随迁子女。第一批次优先保障,其余批次的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通过划片、抽分等方式统筹安排到主城区和主城区外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5)完成录取

录取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完成,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

2.主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酒城e通”APP网上报名。

(2)资料初审

2024年5月16日至5月20日,主城区各街道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核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符合招生条件且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凭户口簿和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参加现场审核。5月30日至5月31日,江阳区教育体育局复审。

5月27日至5月28日,符合招生条件但未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凭户口簿和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江阳区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参加现场审核。

(4)分配办法

主城区初中招生按学生户籍或房产所属片区通过先编组、后抽分方式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主城区分四个片区,一是南北城片(南城街道、北城街道),招生学校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二是大山坪片(大山坪街道),招生学校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泸州市第一中学校;三是华阳片(华阳街道所辖8个城市社区,纳入城西新建片的小区除外),招生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四是城西新建片,招生学校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泸州高中初中部。

以片区为单位,当招生对象总数小于或等于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分配入学;当招生对象总数大于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批次抽分到片区内或相邻片区初中学校入学,第一批次是户籍非托管类学生,第二批次是因购买商品住宅迁入集体户籍的学生,第三批次是其他情况的户籍托管类学生和购房类随迁子女。

2024年6月中旬报名学生随机编组,6月下旬抽分派位至公办初中学校。

(5)完成录取

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于抽分次日向录取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

3.主城区务工类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录“酒城e通”APP网上报名。

(2)现场审核及分配办法

2024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持四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现场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分配到审核学校入学。未参加现场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受理。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家长务工单位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属大山坪街道的可选择广营路小学或大北街小学;属华阳街道、城西新建片的,可选择南城学校或况场街道实验学校。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可选择南城学校或况场街道实验学校。

(二)主城区外招生办法。

各街镇成立基础教育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主城区外学校招生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登记。

1.报名登记

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应资料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2.入学分配

各街镇基础教育招生领导小组拟定分配方案,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入学矛盾突出的街道参照主城区分配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原则上在6月底完成,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三)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对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至属地公办学校;患有较重生理缺陷,经评估鉴定能适应学校集体学习和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严重生理缺陷无法到校就读、需专人护理的,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实施教育。

2024年4月底,各街镇教体中心联合街镇残疾人管理部门统计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并逐一通知适龄残疾儿童于5月10日上午到江阳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入学评估鉴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残疾儿童进行分类安置。

(四)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群体子女入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2024年5月20日前到相应主管部门登记审核,经教育部门复核后统一办理。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坚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统一报名,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江阳区教育体育局于6月下旬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产生后,学校及时公布结果。录取学生须在学校通知时间内到校报到。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江阳户籍学生,由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街镇要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社区宣传栏、村(居)委会干部作用,深入细致地宣传好入学政策,动员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辍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和流程,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

(二)严控规模。2024年我区将继续严格控制各普通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规模,各学校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全区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原则上执行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严肃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招生“十项禁令”要求,严禁通过笔试或以学科成绩、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等。学校实施均衡编班。学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廉洁招生。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后果坚决严肃处理。

附件:2024年各街镇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


       附件

2024年各街镇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

                                                                                                                                                                                           单位:人

     学校

     街镇

   小学

  初中

       学校

       街镇

   小学

   初中

南城街道

810

400

北城街道

180

100

大山坪街道

450

850

华阳街道

(含城西新建片)

3715

2500

况场街道

260

340

邻玉街道

90

80

蓝田街道

895

600

茜草街道

1215

900

泰安街道

450

350

方山镇

70

115

丹林镇

135

180

江北镇

130

190

通滩镇

400

430

黄舣镇

390

300

分水岭镇

150

200




全区合计

9340

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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