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26 【字体:

泸江府发〔2024〕12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唐栋良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区审计局。联系区工商联。

罗太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数字经济、粮食与物资储备、财税、金融、统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事调配、信息公开、国防动员、政府工作部门目标绩效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国资国企等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区数据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区国资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统计局、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委、区人武部、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民革江阳区基层委员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单位。

向祚敏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负责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系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科协,致公党江阳区基层委员会。

曾镜枫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生态环境保护、供销、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水务局、区供销社、区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江阳生态环境局,九三学社江阳区基层委员会。

王高承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稳定、退役军人事务、综合行政执法、信访、消防等工作。

领导区公安分局(区警务服务中心),分管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政公用和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交管大队。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一大队、市交警二大队、武警江阳中队。

杨宗锟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负责工业经济、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江南科技产业园等工作。协助罗太明常务副区长分管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等工作。

分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区住房保障和征收服务中心)、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联系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中石油泸州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泸州销售分公司、国网泸州供电公司江阳供电中心,民建江阳区基层委员会。

苏  菲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红十字会会长

协助向祚敏常委分管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医疗保障、妇女儿童、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区文物局)、区医保局。

联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区红十字会、区老科协、区老体协,民盟江阳区基层委员会。

杨静喜  副区长、区工商联主席

负责交通运输、商务经济、酒业发展、港口物流、经济合作和外事等工作。

分管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区酒业发展促进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烟草专卖局、邮政集团江阳分公司。

王天泉  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张坝-方山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负责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非公经济、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社区建设等工作。

领导市张坝-方山景区管委会,分管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知识产权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区残联,农工党江阳区基层委员会。

区政府领导同时负责所分管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廉政建设、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等“一岗双责”工作。

区政府领导外出或参加省市会议、政务活动、商务活动日程安排有冲突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为:罗太明同志与向祚敏同志相互代理,曾镜枫同志与苏菲同志相互代理,王高承同志与杨宗锟同志相互代理,杨静喜同志与王天泉同志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请示区长确定代理领导。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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