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泸江府地布〔2025〕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泸州市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集体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情形,属于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2月18日起,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泸州市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社区(村)、组(社)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10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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