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29 【字体:

泸江府室发〔2025〕4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5〕6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3〕14号)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1―3月,全区在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122条。根据政府网站考核指标,对各街镇、园区、部门上传的信息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其中,北城街道、蓝田街道、南城街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报送进度完成情况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根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相关单项否决指标,对全区正在运行的1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比例达100%,检查情况较好(见附件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市张坝-方山景区管委会、丹林镇、邻玉街道、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较差。

(二)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重要信息转载不及时、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审核、多道审核、先审后发,注意常用词、高频词、规范表述的使用,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表述严谨规范。

(二)加强发布管理运维。要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明确运维责任人,压实责任,做好网站与新媒体内容保障,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对更新有困难、服务功能差、用户关注度低、无力运维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应按规定及时予以关停注销,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严格禁止未经申请备案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三)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夯实网络安全责任,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筑牢技术防线、加强数据监测、严防个人信息泄露,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出现网络安全事故。要加强错敏信息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领导信箱”等诉求办理,避免超期未受理、超期未答复、答复不规范引发负面舆情。

附件:1.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2.2025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街镇(园区)

13月完成

情况(条)

区级部门

13月完成

情况(条)

北城街道

53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4

蓝田街道

43

区公安分局

57

南城街道

40

区应急管理局

46

方山镇

39

区农业农村局

43

大山坪街道

36

区卫生健康局

36

茜草街道

34

区交通运输局

34

现代农业园区

15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8

泰安街道

28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7

况场街道

25

区司法局

25

华阳街道

24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4

通滩镇

20

区财政局

22

黄舣镇

20

区医保局

21

江北镇

19

区发展改革局

21

分水岭镇

17

区民政局

21

邻玉街道

12

区市场监管局

20

丹林镇

3

区科技局

18

市张坝-方山景区管委会

1

江阳生态环境局

16

区级部门

13月完成

情况(条)

区级部门

13月完成

情况(条)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16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3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区统计局

13

区信访局

15

区审计局

12

区教育体育局

15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11

区水务局

14

区税务局

10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4

区行政审批局

6

备注:此表由区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统计,联系电话:3106315

附件2

2025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序号

新媒体名称

开设主体

类型

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平安江阳

区公安分局

微信

一般性错别字

2

江阳教育体育

区教育体育局

微信

一般性错别字

备注:此表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统计,联系电话:36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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