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8354145T/2025-00023 | 公文种类: | 通告 | ||
| 发布机构: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 文号: | 泸江府布〔202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星街片区配套设施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和修改情况的通告
泸江府布〔2025〕3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泸市府规〔2023〕3号)、《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泸住建规〔2025〕1号)规定,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9日在被征收区域范围内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了《三星街片区配套设施功能提升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5年6月9日公示期已届满。公示期间未收到被征收人书面形式的反馈意见。
为拓宽被征收人房票使用范围,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将房票使用范围修改为“本征收项目发放的房票可在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自愿参与房票安置房源项目的新建商品房使用”。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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