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8354145T/2026-00003 公文种类: 决定
发布机构: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06 发布日期: 2026-02-06
文号: 泸江府发〔2026〕1号 有效性: 有效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文江等3人“见义勇为公民”的决定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6 【字体:

泸江府发〔2026〕1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区级各部门:

近年来,在推进平安江阳建设进程中,我区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勇救落水群众;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社会正气和时代正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泸州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泸州市江阳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等规定,经区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议,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陈文江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阳汇聚磅礴力量。

附件:江阳区“见义勇为公民”名单及奖励金额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附件

江阳区“见义勇为公民”名单及奖励金额

1.陈文江,男,汉族,1989年2月生,中共党员,泸州市江阳区北城街道东门口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2024年7月25日,陈文江下班后在长江中勇救一名失足落水者。奖励8000元。

2.周登位,男,汉族,1986年5月生,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25年5月5日,在况场街道和丰场附近沱江中勇救一对落水母子。奖励10000元。

3.张永,男,汉族,1985年3月生,网约车司机。2025年8月4日,配合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抓获2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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