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8354145T/2026-0001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4-26 发布日期: 2026-04-27
文号: 泸江府办函〔2026〕12号 有效性: 有效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区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4-27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标投标活动,厘清我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体制,明确区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强化协调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直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6〕1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区级相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总体原则

我区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遵循“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协同监管”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改革局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能源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煤矿建设项目)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级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区轨道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原则上由该项目主体部分所属行业的行政监督部门牵头实施监督。建设内容涉及新增行业领域尚未作出分工的,原则上应按照工程分类,由对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新增行业领域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经区级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报区政府审定;未能协商一致的,由区发展改革局按程序报区政府协调解决。

三、其他事项

区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招标投标数字化、智慧化进程。要加强招标投标与投资决策、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提升工程建设全过程一体化监管能力,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挂靠、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级各部门要同步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对外公示。新增行业领域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报区政府审定后,区级有关部门对应同步调整。

四川泸州江阳经济开发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由江阳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和执法。

国家、省、市另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区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6日

附件

区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序号

单  位

监  管  范  围

监  管  程  序

监  管  方  式

1

区发展改革局

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指导、督促全区油气、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配合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能源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区级油气、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

区经济

和信息化局

指导、督促全区电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区级电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

区自然资源

和规划分局

指导、督促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区级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

区住房城乡

建设局

指导、督促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市轨道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牵头全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区级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市轨道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

区交通运输局

指导、督促全区公路、水路、山地轨道交通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负责区级公路、水路、山地轨道交通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

区水务局

指导、督促全区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区级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7

区农业农村局

指导、督促全区农业、林业竹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区级农业、林业竹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

区文化广电

旅游局

指导、督促全区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负责区级广播电视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9

区应急管理局

指导、督促全区煤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落实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的违法行为;

负责区级煤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区级房屋建筑、市政(含城市轨道工程)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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