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通知

泸江府办函[2011]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0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川府发〔2009〕41号)以及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0〕272号)精神,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均等化。现将我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疾病预防控制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疾病预防控制是基本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江阳公共卫生安全。各乡镇街要把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配套经费,明确阶段性目标,突出重大疾病防控,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要以推行绩效考核,落实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要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确保疾病预防控制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我区全面、规范地实施,确保全区公共卫生安全,并不断探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保障机制和实施途径,促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的结合,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激励机制,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责任,加强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行政上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与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街道(景区)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责,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营造有利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环境。
  二、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科学规划服务机构。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优化组合、合理布局”的原则,调整不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较多、服务半径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覆盖的居民区可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对部份医疗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进行转型或改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一体化管理。

  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和服务范围。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划,下沉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划清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明确各机构的工作职责,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延伸至基层,落实国家九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确保城乡居民就近获得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

  区卫生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核定村卫生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人口数量的能力的基础上,安排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由村卫生站承担,并落实相应经费。

  加强技术指导。各技术指导机构要认真履行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国家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技术指导职责。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加强基层人员培训,建立定期工作督导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落实责任制。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组建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指导团队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大疾病防控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免疫规划、传染病报告管理处置等基础疾病防治工作。

  针对我区艾滋病防治的实际情况,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提升防艾机构的工作能力,实行综合防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广泛、深入、持久地动员全社会参与,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领导要当好示范,主动学,带头学,掌握政策,正确认识、积极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制定媒体刊播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教育部门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特别是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辖区内检测网络建设。区妇幼保健院应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应建立快诊检测点,在基层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艾滋病检测方法。加强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点建设,我区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泸州市人民医院建立自愿咨询检测点。加强医疗救治网络建设,构建区、乡(镇)、村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

  加大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力度,加强健康促进,努力发现结核病人。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提高治愈率。加强在校学生、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结核病防治。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的结核病防治模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结核病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加强边远地区结核病防治,提高结核病防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可及性。

  提高乙肝疫苗接种率,努力降低乙肝发病率。规范建设接种门诊及乡村延伸接种点,抓好通知、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主动搜索目标儿童和预防接种证(卡)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规范运行,保障接种安全,提升服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健全政府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卫生、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区级相关部门要制定我区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逐级考核,注重过程控制,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传统公共卫生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不可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影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造成传染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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