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江府办函[2011]1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2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工作现场会精神,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区委副书记、区长郑蓉于1月19日在华阳街道办事处调研时提出4点要求,请各单位迅速贯彻落实,力争早见成效。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是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根本性举措,是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重要举措,将改变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此项工作要求在2011年3月底以前完成,区政府要将其列入2011年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街(景区)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革命性、艰巨性和飞跃性高度重视,全身心投入工作,精心测算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费,拟定工作方案并抓紧实施。春节之前,各乡镇街务必确保1-2个试点村见到实效,并通过以点带面,三个月内在全区推开。
  二、完善方案、创新机制
  各乡镇街(景区)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摸底调查,边探索边总结,形成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一是要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详细了解农村生活垃圾基本现状,把握群众真实需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二是要善于学习借鉴罗江等地的先进经验。区整治办在近期牵头组织各乡镇街(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赴罗江县实地考察学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验,并结合所在乡镇街实际作好思考谋划;三是要积极探索投入保障、人员管理运行和设施建设等机制。
  三、科学规划、严格选址
 (一)各乡镇街(景区)生活垃圾原则上统一运输至泸州森泰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具备运输条件或需自行设置填埋场的乡镇街(景区),要坚持政府主导、村民自治、农民自约的指导思想,对填埋场的选点进行充分论证后再行实施。
  (二)由区整治办牵头,区住建局、环保局配合,在春节前做好垃圾收集池、垃圾收集站、垃圾压缩站等设施的定点、选址工作。

  (三)区住建、环保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区住建局要尽快出台垃圾收集设施的设计方案,做到科学、美观、实用。区环保局要就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进行调研思考,并尽快拟订工作方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广电分局要充分利用江阳电视台、江阳通讯加强垃圾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浓厚的舆论范围。同时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把农村垃圾处理和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文明城市、环境优美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优良传统,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形成人人“爱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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