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泸江府办发[2011]4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30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的通知》(川府发〔2011〕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含街道、景区办事处)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江阳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贯彻落实,要与当前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相结合,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泸州市江阳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 


  一、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由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
  2、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泸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泸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有效期、评估清理等制度完善。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公开,亮证执法制度落实。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切实履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协助执法义务,不得推诿拒绝或者消极对待。

 二、明确具体职权职责

  4、清理行政权力。全面清理负责执行、配合执行和委托执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行政权力清理结果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5、分解执法职权。对清理出的行政权力逐项确认行使依据、内容、程序、时限、责权等,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具体机构和工作岗位,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6、面向社会公示。行政权力事项在办公场所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7、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审批制度落实、流程优化、时限明确,按时办结率100%。

  8、服务网络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责清晰、明确,工作流程规范、高效、便捷、透明,便民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落实。

  9、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0、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正确对待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1、行政调解制度健全。按照依法、自愿、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12、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投诉渠道畅通,案件受理及时、处理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五、自觉接受监督

  13、依法接受工作监督。每年向同级党委、人大主席团专项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4、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100%,判决裁定依法履行率100%。

  15、自觉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通过开通专线电话、设置举报箱和意见箱等形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

  16、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定期接受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案件开展的评查工作。

  五、落实保障措施

  17、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健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有具体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有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表彰制度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健全。

  18、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因行政行为违法、不当或不作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责任追究。

  

  

  

  

  

  

  

  

  主题词:法制 评估  指标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江阳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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