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认真组织配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以保证我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35号)、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国土资发〔2011〕44号)以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为保证我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原则
(一)目的意义
为落实《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江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我区各相关单位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缓解我区规划用地指标不足压力,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
一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江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要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做到省市区三级相互衔接,并与我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要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
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金土地工程”的行动计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体系
本轮规划包括国家、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五级。乡(镇)级规划根据需要编制。
(三)规划期限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一)规划目标
1、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2、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二)规划主要任务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金土地工程”实施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分布等。
3、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预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5、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7、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技术准备
(一)基础资料收集
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资源条件: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城乡建设用地、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经济社会条件: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二)规划基数确定
规划数据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数据,再按土地规划分类转换,形成规划基数。
(三)基础图件准备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同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编绘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工作底图。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要求选择和收集其他有关基础图件。
五、编制程序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由政府负责,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农林、建设、环保、水务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二)调查分析。以区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三)拟定方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四)协调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规划成果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六、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件、规划数据库和专题研究组成。
(一)规划文本。要求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和期限等;
2、规划背景: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一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等;
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4、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及分级等;
5、规划战略与目标:土地整治战略、总体目标、主要调控指标、乡镇土地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应遵循的基本政策导向等;
6、土地整治布局:整治分区与整治重点区域等,区级规划要体现项目的布局和时序安排;
7、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阐明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策略,提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方向以及生态功能区内土地整治的要点;
8、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优化:阐明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镇村体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整治模式等;
9、基本农田整备空间安排:包括基本农田整备区的范围、规模、整治目标及措施等;
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规模、布局和结构等;
11、土地整治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分别阐明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空间布局及有关建设标准;
12、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分别阐明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类型、范围、规模等;
13、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阐明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
14、近期规划:提出近期土地整治内容及要点;
15、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阐明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
16、规划实施效益影响评价:阐明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17、文本附表:包括《江阳区农用地整理潜力汇总表》、《江阳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汇总表》、《江阳区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汇总表》、《江阳区废弃土地复垦潜力汇总表》、《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结构调整表》、《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江阳区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和《江阳区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表》。
(二)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编制依据和工作过程,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和说明。规划说明内容应详实充分,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规划背景,阐述规划的目的意义、任务来源、编制机构及编制人员;
2、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3、对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4、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规划基础数据的来源,规划基数的确定,基础图件编制,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方法,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和测算方法,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规划方案比选情况等;
5、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与上下级土地整治规划的协调,与其他有关规划的协调,公众参与情况和不同意见的处理等;
6、规划影响及效益评价说明;
7、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和条件;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规划图件。规划图件成果为挂图和图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图件: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图;
4、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5、耕地等级提高潜力图;
6、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7、废弃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8、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分布图;
9、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
10、土地整治总体布局规划图;
11、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
12、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及项目分布图;
1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分布图;
14、基本农田整备区规划图;
15、其他图件。
(四)规划附件。包括规划编制工作报告、调研报告、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以及反映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技术路线、规划论证、工作协调方面的报告或图件。
(五)规划数据库。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数据库应包括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的规划图件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
(六)专题研究。包括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土地整治工作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土地整治战略研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研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七、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区规划同步开展同步推进,我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如下:
1、组织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全省规划》)修编工作。在客观评价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重大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修编《全省规划》。进度安排如下:
(1)2011年7月30日前,研究制订《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成立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导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召开动员大会,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开展招标比选编制专业队伍;
(2)2011年8月8日前,协调区住建局确定农民集中居住区点位、规模;
(3)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初稿;
(4)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5)2011年10月31日前,报市级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
(6)2011年11月10日前,规划成果报省、市批复;
(7)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成果资料建档工作。
(二)保障措施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高,经费支出大。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要在加强领导、改进方法、落实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迅速启动。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改进方法,加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区国土资源分局既要抓紧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又要加强对试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要立足自身力量,注重发挥土地整理机构作用,加强规划编制人员培训,切实掌握各项编制要求;参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队伍,必须具备土地规划编制相应资质。
3、落实经费,加快进度。区政府安排落实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也应安排工作经费,按照规划编制的要求,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规划工作任务。
(三)宣传培训
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土地整治规划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土地整治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加编制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按照培训教材,培训统一的规划技术要求和方法。
附件:1、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需资料收集清单
3、江阳区土地整理项目库
4、江阳区土地整理项目潜力调查摸底表
5、江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库
6、江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库
7、江阳区未利用地整治潜力调查摸底表
8、江阳区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调查摸底表
附件1: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 斌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周 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云模 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 吴代彬 区农工办主任
李红梅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符晓琦 区财政局局长
甘光华 区住建局局长
王慰成 区环保局局长
底 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詹亚西 区农林局局长
周永庭 区水务局局长
邵 鸿 区旅游局局长
胡汉兵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胡汉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需资料收集清单
注:上述涉及资料由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办公室申辉、李强于2011年7月30日前负责收集完成,所收集资料须是具有前瞻性和时效性。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认真组织配合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以保证我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35号)、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国土资发〔2011〕44号)以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为保证我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原则
(一)目的意义
为落实《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江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我区各相关单位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缓解我区规划用地指标不足压力,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
一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江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要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做到省市区三级相互衔接,并与我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要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
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金土地工程”的行动计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体系
本轮规划包括国家、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五级。乡(镇)级规划根据需要编制。
(三)规划期限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一)规划目标
1、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2、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二)规划主要任务
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金土地工程”实施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分布等。
3、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预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5、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7、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技术准备
(一)基础资料收集
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资源条件: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城乡建设用地、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经济社会条件: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二)规划基数确定
规划数据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数据,再按土地规划分类转换,形成规划基数。
(三)基础图件准备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同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编绘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工作底图。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要求选择和收集其他有关基础图件。
五、编制程序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准备。由政府负责,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农林、建设、环保、水务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二)调查分析。以区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三)拟定方案。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四)协调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规划成果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六、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件、规划数据库和专题研究组成。
(一)规划文本。要求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和期限等;
2、规划背景: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一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等;
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4、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及分级等;
5、规划战略与目标:土地整治战略、总体目标、主要调控指标、乡镇土地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应遵循的基本政策导向等;
6、土地整治布局:整治分区与整治重点区域等,区级规划要体现项目的布局和时序安排;
7、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阐明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策略,提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方向以及生态功能区内土地整治的要点;
8、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优化:阐明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镇村体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整治模式等;
9、基本农田整备空间安排:包括基本农田整备区的范围、规模、整治目标及措施等;
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规模、布局和结构等;
11、土地整治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分别阐明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空间布局及有关建设标准;
12、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分别阐明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类型、范围、规模等;
13、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阐明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
14、近期规划:提出近期土地整治内容及要点;
15、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阐明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
16、规划实施效益影响评价:阐明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17、文本附表:包括《江阳区农用地整理潜力汇总表》、《江阳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汇总表》、《江阳区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汇总表》、《江阳区废弃土地复垦潜力汇总表》、《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结构调整表》、《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江阳区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和《江阳区土地整治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表》。
(二)规划说明。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编制依据和工作过程,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和说明。规划说明内容应详实充分,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规划背景,阐述规划的目的意义、任务来源、编制机构及编制人员;
2、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
3、对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4、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规划基础数据的来源,规划基数的确定,基础图件编制,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方法,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和测算方法,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规划方案比选情况等;
5、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与上下级土地整治规划的协调,与其他有关规划的协调,公众参与情况和不同意见的处理等;
6、规划影响及效益评价说明;
7、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和条件;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规划图件。规划图件成果为挂图和图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图件: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图;
4、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5、耕地等级提高潜力图;
6、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7、废弃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8、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力分布图;
9、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
10、土地整治总体布局规划图;
11、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布图;
12、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及项目分布图;
1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分布图;
14、基本农田整备区规划图;
15、其他图件。
(四)规划附件。包括规划编制工作报告、调研报告、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以及反映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技术路线、规划论证、工作协调方面的报告或图件。
(五)规划数据库。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数据库应包括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的规划图件的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数据库内容应与纸质的规划成果内容一致。
(六)专题研究。包括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土地整治工作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土地整治战略研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研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研究,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七、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区规划同步开展同步推进,我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如下:
1、组织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全省规划》)修编工作。在客观评价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重大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修编《全省规划》。进度安排如下:
(1)2011年7月30日前,研究制订《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成立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导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召开动员大会,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开展招标比选编制专业队伍;
(2)2011年8月8日前,协调区住建局确定农民集中居住区点位、规模;
(3)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初稿;
(4)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5)2011年10月31日前,报市级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
(6)2011年11月10日前,规划成果报省、市批复;
(7)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成果资料建档工作。
(二)保障措施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高,经费支出大。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要在加强领导、改进方法、落实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迅速启动。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改进方法,加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区国土资源分局既要抓紧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又要加强对试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要立足自身力量,注重发挥土地整理机构作用,加强规划编制人员培训,切实掌握各项编制要求;参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队伍,必须具备土地规划编制相应资质。
3、落实经费,加快进度。区政府安排落实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各乡镇、街道也应安排工作经费,按照规划编制的要求,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规划工作任务。
(三)宣传培训
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土地整治规划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区土地整治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加编制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按照培训教材,培训统一的规划技术要求和方法。
附件:1、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需资料收集清单
3、江阳区土地整理项目库
4、江阳区土地整理项目潜力调查摸底表
5、江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库
6、江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库
7、江阳区未利用地整治潜力调查摸底表
8、江阳区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调查摸底表
附件1: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 斌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周 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云模 区国土分局局长
成 员 吴代彬 区农工办主任
李红梅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符晓琦 区财政局局长
甘光华 区住建局局长
王慰成 区环保局局长
底 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詹亚西 区农林局局长
周永庭 区水务局局长
邵 鸿 区旅游局局长
胡汉兵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胡汉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江阳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需资料收集清单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涉及单位 |
| 1 | 江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分乡镇总体规划文本与说明 | 国土分局 |
| 2 | 江阳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 国土分局 |
| 3 | 江阳区“二调”成果资料 | 国土分局 |
| 4 | 正在实施、已立项和已组件上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料 | 国土分局 |
| 5 | 江阳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及文本 | 农工办 |
| 6 | 江阳区城市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及文本 | 住建局 |
| 7 | 江阳区道路建设规划及文本 | 交通运输局 |
| 8 | 江阳区农业发展规划及文本 | 农林局 |
| 9 | 江阳区产业布局规划及文本 | 农林局 |
| 10 | 江阳区中低产田改造规划 | 农林局 |
| 11 | 江阳区林业规划及文本 | 农林局 |
| 12 | 江阳区土壤普查资料 | 农林局 |
| 13 | 江阳区水利建设规划及文本 | 水务局 |
| 14 | 江阳区旅游发展规划及文本 | 旅游局 |
| 15 | 江阳区环保规划及文本 | 环保局 |
| 16 | 江阳区2010年统计年鉴 | 统计局 |
| 17 | 各乡镇基本情况资料(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 各乡镇 |
注:上述涉及资料由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办公室申辉、李强于2011年7月30日前负责收集完成,所收集资料须是具有前瞻性和时效性。
| 附件3: | |||||||
| 江阳区土地整理项目库 | |||||||
| 单位:亩 | |||||||
| 序号 | 项目位置 | 投资类型 | 建设规模 | 新增耕地面积 | 实施时间 | 项目实施情况 | |
| 乡镇 | 村 | ||||||
| 1 | 华阳乡 | 白湾、皇伞、石虎、青山 | 国投 | 14874.00 | 2095.50 | 2007.1 | 已验收 |
| 2 | 黄舣镇 | 邓元、盘龙、罗湾、郭石 | 省投 | 13949.7 | 1856.25 | 2008.3 | 已验收 |
| 3 | 泰安镇 | 咀上、阳院子、大面寺 | 区投 | 13294.42 | 1964.07 | 2008.10 | 已验收 |
| 4 | 蓝田镇 | 石岭、东风、火车、红光 | 区投 | 10174.15 | 1410.14 | 2008.10 | 已验收 |
| 5 | 江北镇 | 马观、福海、沙溪、沙坎 | 区投 | 14384.93 | 1998.07 | 2009.3 | 已验收 |
| 6 | 丹林乡 | 梁寺、文坝、坝头 | 市投 | 12394.50 | 1247.57 | 2009.3 | 已验收 |
| 7 | 石寨乡 | 大林、凤龙、金银坳、上湾 | 市投 | 14729.41 | 1478.11 | 2009.3 | 已验收 |
| 8 | 分水岭乡 | 大南、青春、肖祠、常乐 | 市投 | 13261.23 | 1374.00 | 2009.3 | 已验收 |
| 9 | 分水岭乡 | 沙鹅、连坡、青峰、火炬 | 区投 | 12575.55 | 1284.64 | 2010.7 | 实施中 |
| 10 | 弥陀镇 | 群利、泸弥、来龙山 | 市投 | 8620.79 | 911.13 | 2010.6 | 实施中 |
| 11 | 通滩镇 | 砖房、开福、桐子山、大山 | 区投 | 14982.86 | 1519.69 | 2010.7 | 实施中 |
| 12 | 丹林乡 | 松溪、长冲 | 区投 | 8739.60 | 896.65 | 2010.7 | 实施中 |
| 13 | 方山镇 | 临江、白塔、贾坝 | 区投 | 12653.80 | 1106.95 | 2010.7 | 实施中 |
| 14 | 况场镇 | 华丰、红山、丰咀、游湾 | 省投 | 14068.65 | 1700.25 | 2010.8 | 实施中 |
| 15 | 弥陀镇 | 金华、王河、三渡、潜力 | 省投 | 14941.65 | 1541.85 | 2011年 | 待立项 |
| 16 | 通滩镇 | 毗卢、烂包冲、金宝山、宋湾 | 省投 | 14404.95 | 1518.75 | 2012年 | 已入库 |
| 17 | 分水岭乡 | 马双、黎山、石壳嘴 | 省投 | 8732.85 | 988.95 | 2012年 | 待立项 |
| 18 | 况场镇 | 玉光、况丰、方山、普朝 | 市投 | 12306.74 | 1238.02 | 2012年 | 申报中 |
| 19 | 黄舣镇 | 九聚、姚村、跃进 | 市投 | 10727.78 | 1068.11 | 2012年 | 申报中 |
| 20 | 黄舣镇 | 华堂寺、永兴、蟠龙湾 | 市投 | 10322.54 | 1133.42 | 2011年 | 待实施 |
| 21 | 黄舣镇 | 大石、长山、金刚、市农科所 | 市投 | 2012年 | 待立项 | ||
| 22 | 石寨乡 | 九桥、新湾、田湾 | 省投 | 11410.28 | 1182.98 | 2012年 | 已入库 |
| 23 | 石寨乡 | 魏北村、新学村 | 市投 | 6052.50 | 606.20 | 2012年 | 申报中 |
| 24 | 石寨乡 | 飞凤村、桐山村 | 市投 | 4527.61 | 402.79 | 2012年 | 申报中 |
| 25 | 分水岭乡 | 红卫村、大悲村 | 市投 | 6678.00 | 669.15 | 2012年 | 申报中 |
| 附件4: | |||
| 江阳区土地整理项目潜力调查摸底表 | |||
| ×××乡镇街(盖章) | |||
| 村 名 | 是否属于成片推进区 | 拟实施年限 | 备 注 |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2011年7月 日 | |||
| 注:1、附件1中的村不填入此表。 | |||
| 2、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规划为建设用地或规划为建设用地预留区面积大于2/3的村不填入此表。 | |||
| 3、拟实施年限应根据所在乡镇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填写,拟实施年限为2011~2020年,填写时应具体到每一年。 | |||
| 4、“备注”栏可将所在乡镇的公路、水利等骨干性工程填写备注栏中,以利于在乡镇项目布局时予以整体考虑,例如:××排灌渠,从××村××水库至××村,途经××村、××村、××村。 | |||
| 附件5: | |||
| 江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库 | |||
| 项目名称 | 拆旧村 | 中心村位置 | 预计实施时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华阳街道白湾村、青山村、方山镇进宝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华阳街道白湾村、青山村、方山镇进宝村 | 华阳街道青山村、白湾村、方山镇进宝村 | 2012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黄舣镇九聚村、邓元村、姚村、跃进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黄舣镇九聚村、邓元村、姚村、跃进村 | 黄舣镇九聚村、邓元村、姚村、跃进村 | 2012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黄舣镇化锋村、三潭村、新街堂村、蟠龙湾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黄舣镇化锋村、三潭村、新街堂村、蟠龙湾村 | 黄舣镇化锋村、三潭村、新街堂村、蟠龙湾村 | 2012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分水岭乡青锋村、火炬村、红卫村、大悲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分水岭乡青锋村、火炬村、红卫村、大悲村 | 分水岭乡青锋村、火炬村、红卫村大悲村 | 2012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华阳街道皇伞村、卫星村、石虎村、乘风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华阳街道皇伞村、卫星村、石虎村、乘风村 | 华阳街道石虎村、皇伞村、卫星村 | 2013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方山镇方山村、许湾村、云峰村、龙穴村、贾坝村、临江村、白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方山镇方山村、许湾村、云峰村、龙穴村、贾坝村、临江村、白塔村 | 方山镇方山村、许湾村、云峰村、龙穴村、贾坝村、临江村、白塔村 | 2013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况场镇普潮村、方山村、华丰村、红山村、丰咀村、况丰村、游湾村、玉光村、马石村、二郎村、鱼项村、元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况场镇普潮村、方山村、华丰村、红山村、丰咀村、况丰村、游湾村、玉光村、马石村、二郎村、鱼项村、元墙村 | 况场镇马石村、游湾村、丰咀村、红山村、华丰村 | 2013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黄舣镇金刚村、华堂寺村、石面村、永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黄舣镇金刚村、华堂寺村、石面村、永兴村 | 黄舣镇金刚村、华堂寺村、石面村、永兴村 | 2013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江阳区黄舣镇郭石村、罗湾村、大石村、盘龙村、长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黄舣镇郭石村、罗湾村、大石村、盘龙村、长山村 | 黄舣镇郭石村、罗湾村、大石村、盘龙村、长山村 | 2013年 |
|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与弥陀镇金华村、群利村、泸弥村、三度村、王河村、潜力村、中寨村、来龙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弥陀镇金华村、群利村、泸弥村、三度村、王河村、潜力村、中寨村、来龙山村 | 弥陀镇金华村、群利村、泸弥村、三度村、王河村、潜力村、中寨村 | 2013年 |
| 附件6: | ||||||||
| 江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库 | ||||||||
| ×××乡镇街(盖章) | ||||||||
| 村 名 | 人口 | 农户数 | 楼房数 | 平房数 | 其他房屋结构数 | 是否属于成片推进区 | 拟实施年限 | 备 注 |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2011年7月 日 | ||||||||
| 注:1、附件3中的村不填入此表。 | ||||||||
| 2、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规划为建设用地的村不填入此表。 | ||||||||
| 3、拟实施年限应根据所在乡镇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填写,拟实施年限为2011~2020年,填写时应具体到每一年。 | ||||||||
| 4、农户数=楼房数+平房数+其他房屋结构数 | ||||||||
| 附件7: | ||
| 江阳区未利用地整治潜力调查摸底表 | ||
| ×××乡镇街(盖章) | 单位:亩 | |
| 村、社、小地名 | 可整治未利用地面积 | 备 注 |
| 注:1、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 | ||
| 2、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规划为建设用地或规划为建设用地预留区的未利用地不得填入此表。 | ||
| 附件8: | ||
| 江阳区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调查摸底表 | ||
| ×××乡镇街(盖章) | 单位:亩 | |
| 村、社、小地名 | 可复垦废弃地面积 | 备 注 |
| 注:1、废弃地通常指的是矿业废弃地,矿业废弃地是指采矿活动所破坏和占用、非经整治而无法使用的土地,包括裸露的采矿岩口、废土(石、渣)堆、煤矸石堆、尾矿库、废弃厂房等建筑用地,地下采空塌陷地及圈定存在采空塌陷隐患的荒废地等。按其废弃地的形成原因可分为资源枯竭型、资源禁采型、采富弃贫型以及因不规范的开采形成特有的滑崩灾害频发型、采空塌陷型和尾矿堆积型的矿业废弃地。 | ||
| 2、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规划为建设用地或规划为建设用地预留区的废弃地不得填入此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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